近日,山西省直文明委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我校被命名为省直“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光荣跻身标兵行列。
我校自2014年以来已连续三届获得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几年来,校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大事,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根据《山西省直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管理规定》,省直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命名一次,连续三届保持省直文明单位者,可申报省直文明单位标兵。今年4月16日,省直文明委对我校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高度肯定了学校文明建设工作。
我校此次荣获省直“文明单位标兵”,将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为实现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