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倡导文明祭奠。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二、带头廉洁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
三、强化公车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节日期间除值班、应急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
四、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并受理举报线索,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及上述要求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5679668 5679066
纪委 监察室